非甲烷總烴與vocs的差異及測定規范
非甲烷總烴與vocs的差異及測定規范
導讀:非甲烷總烴又稱非甲烷烴,VOCs是蒸發性有機化合物,非甲烷總烴與vocs的有什么差異,有哪些測定規范呢,下面,廣綠環保小編就和我們剖析一下非甲烷總烴與vocs的差異及測定規范。
非甲烷總烴又稱非甲烷烴,VOCs是蒸發性有機化合物,非甲烷總烴與vocs的有什么差異,有哪些測定規范呢,下面,廣綠環保小編就和我們剖析一下非甲烷總烴與vocs的差異及測定規范。對于非甲烷總烴的測定,一方面是不管針筒采樣、碳管吸附采樣、氣袋采樣,都要求采集樣品具有代表性。另一方面是對于剖析辦法的使用,剖析工作者們在不斷尋=求前進和創新,在剖析效果的準確度和精密度、在剖析的簡潔和時效上能取得效果,而使非甲烷總烴的監測有現實意義。
?非甲烷總烴與vocs的差異及測定規范
非甲烷總烴又稱非甲烷烴。依據《***氣污染物綜合排放規范》( GB16297-1996)以及《***氣污染物排放規范詳解》,非甲烷總烴指除甲烷以外一切碳氫化合物的總稱,主要包含烷烴、烯烴、芳香烴和含氧烴等組分,實際上是指具有C2-C12的烴類物質。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—氣相色譜法》( HJ /T38-1999) 將非甲烷總烴界說為“除甲烷以外的碳氫化合物( 其間主要是C2-C8) 的總稱”。烴類物質在通常條件下,除甲烷外多以液態或固態存在。隨著時間推移,非甲烷總烴依照近幾年規范中《固定污染源廢氣 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(HJ38—2017)、《環境空氣 總烴、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》(HJ604—2017)對于總烴與非甲烷總烴的界說均是在規范規定的測定條件下,在氣相色譜儀的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(FID)上有響應的氣態有機化合物的總和,從總烴中扣除甲烷今后其他氣態有機化合物的總和即為非甲烷總烴。
蒸發性有機物界說相對較復雜,也是陳詞濫調!依據世界衛生組織(WTO,1989)對蒸發性有機物的界說為:熔點低于室溫而沸點在50 ℃ ~260 ℃的蒸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,美***聯邦環保署EPA 將VOCs 界說為: 室內常溫常壓下即可蒸發的有機化合物,在我***的《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規范》(GB21902—2008)中蒸發性有機化合物是指常壓下沸點低于250 ℃,或許能夠以氣態分子的形狀排放到空氣中的一切有機化合物(不包含甲烷),在《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規范》(GB31570—2015)中蒸發性有機物是指參加***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,或許依據規定的辦法測量或核算確定的有機化合物。
一、非甲烷總烴與vocs的差異
1、非甲烷總烴(non-methanehydrocarbon)簡寫NMHC,是指除甲烷之外的可蒸發碳氫化合物。(一般是C2-C8)它們具有較***的光反應活性,是光化學煙霧前體。簡言之,VOCS包含了非甲烷總烴,VOC適用于一切的蒸發性有機化合物,而非甲烷總烴往往只適用于石化職業。
2、VOCs是蒸發性有機化合物(volatileorganiccompounds)的英文縮寫。關于VOCS的界說較多,從環保意義上來講,是指那些在常溫常壓下可蒸發的并發生危害的有機物。***常見的有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苯乙烯、三氯乙烯、三氯甲烷、三氯乙烷。
二、非甲烷總烴測定的相關規范:
非甲烷總烴與vocs的差異及測定規范
涉及到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的相關規范主要有以下幾個:
1、WS/T141-1999作業場所空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氣相色譜測定辦法;
2、HJ/T38-1999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;
3、GB/T15263-94環境空氣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(已經被HJ604-2011替代);
4、GB/T16157-199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的測定和氣態污染物采樣辦法;
5、空氣和廢氣監測剖析辦法***四版(pg.585)總烴和非甲烷總烴。
非甲烷總烴與vocs的差異以及測定的相關規范。以上便是對非甲烷總烴知識的簡略介紹,若是想了解更多關于非甲烷總烴的知識,能夠聯系我們的工作人員進行詳細咨詢。





